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再次亮劍,針對多起涉及揮發性有機物(VOCs)直排的違法行為展開嚴肅核查與督辦。其中,以7月19日和8月16日兩日通過煙氣管道偷排、直排VOCs氣體的典型案例尤為引人注目,為眾多企業敲響了環境治理的警鐘。
VOCs作為形成臭氧和細顆粒物(PM2.5)的重要前體物,對大氣環境質量和人體健康構成顯著威脅。部分企業為降低治污成本,心存僥幸,通過煙氣管道等隱蔽方式直接排放未經處理的VOCs廢氣,這種行為不僅嚴重違反了《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規,更是對區域環境質量的直接破壞。
此次環保部門核查督辦的重點,正是這些企圖通過煙氣管道“暗度陳倉”的違法企業。核查行動并非簡單的“以罰代管”,而是采取了全方位、多層次的措施:利用在線監測、走航監測、無人機巡查等技術手段,精準鎖定異常排放源;對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情況、臺賬記錄進行突擊檢查與仔細核驗;對查實的違法行為,依法嚴肅查處,并責令立即整改,必要時要求停產整治,同時將相關責任信息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。
這兩起集中發生在7月中旬和8月中旬的事件,也暴露出一些企業在夏季臭氧污染防控攻堅時期仍頂風作案的問題。夏季高溫強光氣象條件極易導致VOCs發生光化學反應,加劇臭氧污染。在此敏感時段違法直排,影響尤為惡劣。環保部門的果斷行動,彰顯了其持續高壓、零容忍的監管態度,也體現了對季節性污染特征精準施策的治理思路。
前車之覆,后車之鑒。這些被督辦的企業,其教訓是深刻的。它們面臨的不僅是經濟上的處罰,更有企業聲譽的損失和可能的生產受限。對于廣大企業而言,必須徹底摒棄僥幸心理,真正樹立綠色發展理念,將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到實處。這包括:確保污染治理設施的正常、高效運行,杜絕任何形式的偷排漏排;建立健全內部環境管理制度,做到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;應積極探索采用更先進、更高效的VOCs治理技術和工藝,從源頭減少排放,實現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雙贏。
環境保護是一場持久戰,需要政府部門的嚴格監管,更需要全社會尤其是企業主體的自覺行動。每一次核查督辦,都是一次深刻的警示。唯有真正吸取“前車之鑒”,嚴守環保底線,企業才能在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上行穩致遠,共同守護好我們賴以生存的藍天白云。